建材不燃性試驗爐適用于規(guī)定在實驗室條件下評定建筑材料燃燒性能的試驗方法。在加溫過程中,當爐溫達到(750±5)℃穩(wěn)定時間10分鐘以上,此時計算機提示“可以進行試驗",此時對試驗爐輸入的功率被計算機認可為不可變化的功率。為了保證實驗環(huán)境的一致性,此時要求實驗爐的輸入功率不能發(fā)生變化,為了達到這一要求,在控制技術上采取了補償?shù)募夹g。如果電網(wǎng)電壓發(fā)生波動,計算機就自動控制輸出電流,使得總功率為常數(shù),也就是說,在試驗期間功率始終保持不變。
建材不燃性試驗爐的使用方法:
1、每種材料應制備5個試樣。直接為(45±2)mm,高(50±3)mm,試樣中心鉆2mm孔,并稱量沒干試樣的質量。
2、對應連接計算機的連接線,將不燃爐三支熱電偶連接到控制箱背板接線座上。
3、接通儀器電源,打開控制箱電源開關。
4、啟動程序,點擊“控溫開始”進行升溫。此時為升溫階段,“請等候大約40分鐘”燈亮,實驗爐預熱到達750℃后點擊“控溫結束”。然后再重新點擊“控溫開始”,需要約20分鐘左右。
5、當“已進入恒功率控溫階段,請開始測試樣品”燈亮后,進入測試。把電腦界面點
到測試試樣1,把試樣放入實驗爐內后立即單擊試驗開始,進行試驗。主意觀察試驗現(xiàn)象,直至三支熱電偶都達到終溫度平衡。若在30分鐘內未完成試驗,或試驗在30分鐘前就已經(jīng)達到了穩(wěn)定,則將自動結束試驗改為手動結束試驗。
6、試驗過程中觀察現(xiàn)象:由熱電偶測得的溫度在10分鐘內變化不超過2℃時,則認為達到了終溫度平衡;記錄試樣產(chǎn)生持續(xù)5S或更長時間連續(xù)火焰的時間等。如出現(xiàn),點擊持續(xù)火焰結束按鈕,此時按鈕該為持續(xù)火焰開始。當火焰結束后點擊試驗火焰開始按鈕,此時所記的時間即為持續(xù)火焰時間。
7、在實驗結束回到升溫及控溫界面,依次點擊“停止溫度記錄”,“控溫結束”,“控溫開始”按鈕。知道“已進入恒功率控溫階段,請開始測試樣品”,按鈕點亮。進行下一次試驗。繼續(xù)做實驗直至5個試樣全部做完。
8、在五個試樣做完后,將頁面選至實驗報告狀態(tài)。選中要生成報告的試驗,填入初始質量和終質量后按確定鍵填入試樣信息,點擊“生成實驗報告”后生成實驗報告。如果結束程序?;氐缴郎丶翱販亟缑妫来吸c擊“停止溫度記錄”,“控溫結束”,“退出程序”。如要進行下一組試驗,不要點擊“結束程序”,將頁面選至升溫及控溫狀態(tài),點擊“控溫結束”。重復5至9進行下一次試驗。